严格责任原则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学校精细化常规管理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我校在新学期认真贯彻教育局精细化管理学校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精细化常规管理工作督查制度。现再制定出与之相对应的精细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现项制度经行政会、校务会、教代会讨论通过,于2005年3月7日起开始执行,现将学校精细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如下:

  一、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必须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督查制度》督查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如未督查产生的各类事故责任全部由校长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全部由支部书记负责。

  二、分管校长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精细化管理督查制度》督查分管部门各项工作,未督查产生的各类事故,如由校长已督查,则由分管校长负90%的责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精细化管理督查制度》督查所分管的具体工作,如未督查所产生的各类责任,如校长、分管校长已督查,则由部门负责人负80%的责任,校长、分管校长各负10%的责任。

  四、每位班主任教师必须作好平时一切工作记录,特别是安全工作、学校日常行为规范、堵截流失生要记载详细。安全、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每周要各有一次专题教育记载,否则发生的各类事故,由该同声负70%责任,分管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各负10%的责任。

  五、全体教师必须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政令畅通。如因领导已强调而失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70%的责任,校长、分管校长、部门负责人各负10%的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

安全生产与责任意识

  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标准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安全管理是一项精细化的系统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对安全存在的问题及纰漏视而不见、司空见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则是关键。企业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实效性强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来对企业进行环保和安全评价,从中找准现成的安全状态不适宜的问题点,用“安全木桶理论”来加以持续改进,遵守规程,依法管理。

  针对安全生产要强调安全管理“三严”原则。首先,制度要“严”。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制定要从“人本”出发,符合实际,做到条款严密,不出现任何的疏漏;各种制度的衔接要紧凑、一致,不冲突和矛盾;关键的条款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弹性”和漏洞,给以后的执行带来麻烦。其次,管理要“严”。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制度管人。在安全检查中,无论是谁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有关程序执行。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认认真真地查,不能走马观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对于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规定整改。最后,处理要“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能有半点姑息。只有对每个事故都能严肃处理,才能使职工真正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电信企业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它罪的,由地方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对外承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四)重特大线路施工维护和设备维护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及其经济处罚,具体标准为:

  (一)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因未履行职责,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处2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二)县(市)电信局、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部门负责人因未履行职责,导致特大伤亡事故发生,给予撤职处分并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给予降职处分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员工伤亡事故发生,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2千以上1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班组长(项目经理)因未履行职责,违章指挥,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降级的行政处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员工因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企业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本企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本企业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企业及有关部门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由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者主要领导人委托企业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企业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奇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

  奇迹之所以成为奇迹,正是因为它的不可复制性。我们能够指望每次事故之后都能有这样的救援奇迹吗?我想在座的各位都和我一样,愿意看到的是我们有一个平平安安的生产环境,而不是将安全生产的希望寄托在救援奇迹上。我们应该深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万无一失。因为安全关乎生命,安全才能带来效益,安全就是一切的一切!

  安全生产关乎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保护生命安全是我们对她的最基本的尊重,也是所有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对于安全生产来说,一时的疏忽就可能让无数生命在瞬间逝去。2012年11月15日,造成58个生命被熊熊大火吞没的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火灾事故,不正是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无证上岗而造成的吗

  安全生产关乎企业效益。企业的效益源于安全的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安全。试想,没有安全,我们的生命何从保障?没有安全,我们的生产何谈顺利进行?没有安全,我们的企业效益岂不是天方夜谭?大家是否还记得,曾经风光无限的湖南路桥集团公司为何至今还一蹶不振?这是它不重视安全而导致凤凰大桥轰然倒塌的结果啊!

  无论是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对企业效益来说,安全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安全生产也被屡屡强调,但是我们看到的事实却是:事故不断,责任却从未被真正落实。

  据统计,中国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有三十几部,各地方政府针对安全生产也都制定了各自的规定。然而,就是在这样严密的法律体系之下,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却屡屡发生,以煤矿安全为例,每当发生特大矿难,全国照例要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可是年年检查,年年矿难,一切都没有改变。造成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在于法律未被贯彻,责任没被落实和追究。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对于安全生产,我们要不断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工作不能允许有半点的麻痹大意,我们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事事重视,人人负责,真真正正把安全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基础去狠抓落实。唯有如此,方能保证生命的安全,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证社会的稳定。我们不能把安全工作寄希望于事故之后的救援奇迹,让我们大声地呐喊,安全工作不需要奇迹的眷顾!我们要用时刻的警惕和重视,用不懈的努力来取代奇迹!

  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倡导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落实责任,继续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砂石分局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

  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煤矿企务公开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企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

  第二条,为保证某某煤矿企务公开的真实性,力求工作的实效性,现依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的通知》精神和《某某煤矿关于实行企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对全矿承担企务(矿务、井务、区务、班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不作为,或不按规定程序作为,以及其它违反企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实行追究。

  第四条,各单位党政主管对本单位、部门企务公开工作负总责,行政主管是本单位、部门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是班组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出现违反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将首先追究党政主管的责任。

  第二章过错

  第五条,违反企务公开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责任追究。

  (一)组织领导不力,对公开工作不重视、不过问、不落实,对本单位公开工作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长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群众不满意的;

  (二)在公开工作中,该公开的不公开或不全公开,或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公开,致使公开流于形式的;

  (三)安全生产经营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重点工程、项目等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的;

  (四)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出具、编造假情况、假数据或授意、指使他人作假搞假公开,欺骗组织和职工的;

  (五)单位党政主管在公开工作中扯皮推诿,责任制不落实,重大决策和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向职工公开,不按规定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擅自实施,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职工上访或集访影响企业正常秩序的;

  (六)在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公开过程中,做假帐,公开假帐,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奖金,侵占职工权益的;

  (七)利用发票、报表、凭证弄虚作假进行假公开,实则将单位生产、管理、经营或其它公益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吃喝招待及干部个人消费,欺骗组织和职工的;

  (八)干扰、阻挠、拒绝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或指使、怂恿其他人员妨碍检查与监督,人为设置障碍、隐藏和销毁证据,干扰和对抗企务公开检查和案件查处,对检举人、证明人、办案人打击报复的;

维护领导形象,为其担责分忧

  如同在众人面前给领导面子,维护领导形象,为其担责分忧,也是与上级相处时下属所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1)不探听领导保密。

  工作实践中,对于上级的秘密,不论是工作秘密还是个人秘密,应该知道的可以知道,不应该知道的,不要强求知道。下级要控制自己的知密欲,不要有意识地去探听,不要主动了解。有时还要主动回避。有些人以在领导身边工作知密多为荣耀,喜欢别人从自己嘴里探密,用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其实,这是一种非常浅薄和有害的做法。

  作为下级,更不要以谈论“上层秘闻”来炫耀;不要把了解上级隐私,并乱加猜测、肆意传播,作为自己“聪明过人”的表现;不要笃信“密不避亲”,以向亲朋好友吐露鲜为人知的“领导秘闻”为乐趣。

  (2)不传相关闲话。

  我们常说的“人言可畏”,其实说的就是“闲话”害人。“闲话”是一种背后舆论,它可以败事,也可以成事;可以帮人,也可以毁誉。“闲话”是一种无聊,它具有刺激、猎奇的特点,与其较真,常会什么结果也没有,只会给个人增加烦恼。

  下级在面对上级的“闲话”时,应立足于维护上级的形象,以巧妙的方法加以应对。

  首先,不要内丑外扬,附和对上级不利的“闲话”。无论对上级有什么意见和看法,不在外边宣传,不对外人流露,可以在内部通过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协调的办法加以解决。对自己的上级进行诋毁,等于是在破坏自己的荣誉,是不明智的。

  其次,扬善不溢美。对上级的宣传要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不扩大,不修饰。宣传上级,不是把上级挂在嘴上,而是从需要出发,关键时刻用事实说话,说明问题,以正视听。

  再次,要善于听“闲话”。听“闲话”可以了解思想动向,可以了解大家对上级的真实看法,可以发现工作漏洞,了解一点“敏感问题”。所以,作为下级,尤其是上级身边的工作者,要学会听“闲话”,正面的、反面的、讽刺的、表扬的、明朗的、隐晦的都要听。听的时候,要沉住气,不抬杠、不追问、不评论、不纠正、不解释,也不要随声附和。如果涉及到自己的上级,不要辩解,不要否定,但也不要肯定。可以推说“不甚了解”,或者以微笑作答。同时,听来的“闲话”要过滤,对于正面的、有积极作用的内容,可以作为工作信息加以利用。

  (3)帮助上级树立廉政形象。

  领导者的形象如何,是否廉洁已成为衡量的标准之一。古往今来,凡是贪官的周围,都有一群污吏为他出谋划策,助纣为虐;而凡是清官,在他的周围也必然有一班公正廉洁的助手相佐。正如北宋包拯任开封府尹,铁面无私,为民请命,他周围的人公孙策、展昭、王朝、马汉等人就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总体上看,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下级在上级身边要成为“义务廉政监督岗”,让居心不正的人望而却步;二是为上级廉政提建议,当参谋。如唐朝的魏征,就促成了李世民的“贞观之治”;三是要洁身自好,自我倡廉,让群众从下级领导身上看到上级领导者的形象。

  (4)为领导担责分忧。

  上级领导在更大程度上代表着事业,代表着全单位成员的整个利益。同时,上级也不是完人,也有无知的地方,也有无助的时候。因此,为上级担责分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忠诚于事业,忠诚于整体利益。当然,工作中,下级在协助上司的时候应注意技巧。好心无好报往往是技巧不足的结果。

  首先,要确认上级的这种无知。即可以先预计一下上司的无知程度,然后在实践中加以证实,也可以在工作中逐渐得出结论。然后,你要在实际工作中适当地加以弥补。

  其次,上级考虑周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布置去办,使上级放心。而上级考虑不周到的问题,也要开动脑筋把事情办周到些,使上级放心。更为重要的是,上级没有想到的问题,下级也要能够想到。实际工作中,如果你能帮助上级将事情办圆满,上级不仅会感激你,欣赏你,而且会在今后加倍地信任你。

  再次,上级考虑错误的地方,要及时帮助纠正。同时,还会巧妙地替上级办理一些他不愿或不便办理的事情。如上级往往愿做“大事”,不愿做“小事”;上级往往愿做“好人”,而不愿做“坏人”;上级大多愿意领赏,而不愿受过。一般情况下,实际工作中除了那些原则性或特别严重的错误外,代上级受过也无可厚非。

  最后,关键时刻能“露一手”。下级采用这种方式,往往是赢得上级信任的“妙招”。如:在上级派下难度较大而且影响较大的任务时;其他同事忙于其他事情,人手不足但事情却很多时;遇到意外的突发事件,上级与同事都拿不出办法时;上级陷入逆境时,等等。这些时候能成功表现的下级,大多会得到上级的信任和重用

责任与担当

  当前,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正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行严峻的斗争,一场关系到每一个人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全面打响。“治疗一线是医院,防控一线是物业”,自和盛物业公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广大80年后、90年后青年职工积极投身战“疫”一线,坚持奋战在工作岗位。面对风险与挑战,我们看到青年群体的爱心与热诚,勇气与担当,境界与奉献。

  汤杏灿是和盛物业公司的90年后职工,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他主动放弃春节假期,坚守和兴广场客服一线岗位。为保障和兴广场的正常运营,他制订和兴广场的防疫预案,做好和兴广场的卫生消杀、防控检查、防疫知识宣传,检查业主客户防护措施的佩戴,以及防护废弃物的收集管理与转运,并协助社区开展疫区入粤人员排查等工作。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他还想方设法广拓渠道,联系物资供应单位,积极寻找防疫物资。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汤杏灿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90后青年,自己必须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

  在这场与疫情的搏击中,汤杏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我们树立了不平凡的榜样,他用忠诚履职践行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青春无悔,用勇敢拼搏接过了光荣旗帜。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班组安全员职责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工人安全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岗位责任制度

  行政部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对执行情况实行跟踪考核。

  3.负责会务安排、人员接待及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门考核和公司员工薪酬及奖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公司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请示汇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质管部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质管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在品质手册要求下正常、准确地工作。

  2、负责质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质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培训质量及工作成绩。

  3、对检验人员的化验分析的精确度进行考核,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

  4、根据技术总监的要求,督促并协助采购部采购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产,指导生产部生产符合配方要求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5、根据品质手册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程序,监督实施,检查并跟踪结果。

  6、收集并整理质量跟踪信息,参与投诉调查,了解用户反馈信息,以便改进工作及产品质量。

  7、协调与行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政令及法律要

  8、接受技术总监交给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

  9、积极组织ISO9001、HACCP等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汇总分析。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岗位责任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安排,选择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进行生产。

  2、负责实施部门内部管理,保证生产部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

  3、制定并控制生产计划实施体系,协调物流部门做好均衡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峰期调整生产部的工作计划及生产的预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搞好劳动组合,加强产品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搞好生产配方的保密工作。

  5、主持部门内部人员的绩效管理,并对部门人员的奖励、处罚进行审核,对部门内部岗位调动、休假进行审批。

  6、协调与其他部门关系,保持顺畅的内外部管理关系,控制场地环境管理,为保证优质生产创造条件。

  7、负责部门内部成本管理计划。规范物资入库出库等管理。制定与审批部门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部门运营成本。

  8、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工具、材料、考核、生产等档案。

  5、抽查包装、成品的重量及包装袋的质量,同时检查品名是否与包装袋一致。

  6、包装袋的封口要整齐、平衡,不能漏诊,标签应打在包装袋的角上,生产日期必须外露。

  7、成品的发货应待化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方能进行,并遵循“先生产先发货”的原则。

  8、每批新标签到货时,随机抽样,查看标签上所注的名称、内容、颜色是否一致。

  8、对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并与化验检测中心联系。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与任务。

  第四条市场部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内勤人员的管理辅导和培训工作。领导销售内勤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并处理投诉。及时与营销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2、每周根据日报表和销售出库量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3、根据发货单存根联登记明细账,并且进一步审核发货单的准确性,建立电子台账,并确保手工帐与电子帐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与营销人员对账。

  4、营销人员工资及提成的核算。

  5、负责营销会议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安排各种管理表格的发放与回收检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记、工作计划与总结)。

  6、管理各类文档(如合同、各类营销政策、客户资料及其他部门发文),健全营销内部档案管理。

  7、收集营销人员对公司产品、营销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营销总监、技术服务部门反应。

  8、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调查国内外各地原料、物料供应市场的变动情况,随时上报新动向;

  10、保持与原料、物料市场的密切联系,选择最佳采购对象及方式;

  11、负责的所采购原材料及包装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成本。

  第五条财务部岗位职责

  1、设计规划公司整体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2、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主管领导审批;

  3、监控财务工作运行;

  4、审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5、审定公司各项财务检查报告;

  6、组织公司预算、决算管理工作;

  7、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提交公司领导审议;

  8、审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主管领导审阅;

  9、审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主要领导审阅;

  10、监督、指导财务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1、授权范围内,审批各种现金支出和费用报销

  12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行政部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生产计划汇编制度

  1、月度生产计划

  月度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月度销售分析,月度库存状况及年生产计划表四个文件进行制定。

  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经理制定,会同销售部门、采购部门进行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日生产计划为当天生产部生产作业计划,指导全天的生产作业活动。日生产计划必须明确当天的生产任务,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整理存档保管;

  第二条生产岗位设置及职位分配

  1、车间主任

  不同职能的车间分别设置车间主任,根据情况车间主任可脱产或不脱产,直接对生产经理负责;

  2、班组长

  班组长为工段负责人,也可以为按时段划分班组的负责人,班组长直接对车间主任负责。

  3、物料管理员

  物料管理员负责部门生产物资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对生产经理负责。

  生产部岗位设置由生产经理制定,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门监督。

  4、生产部岗位说明

  为明确岗位分工,责任清晰,所有岗位必须制定岗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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