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劳务派遣人员

银行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心得

  今年以来,城南支行注重调动所有用工形式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尤其重视支行一线中坚力量的劳务派遣柜员的管理和爱护,努力构建和谐劳动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支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我行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年初就成立了支行劳务派遣人员领导小组,由支行行长任组长,其他行领导为副组长,中层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劳务派遣员,支行的劳务派遣人员原本绝大部分是银行的一段时期内招收的柜员合同工,为了规范用工行为而改为劳务派遣用工,他们工作在一线柜台,目前已经成为支行一线业务的一支生力军,是不可或缺的一支中坚力量,为此,该行领导从促和谐、保稳健、谋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要求高度重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时刻关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以人为本,从爱护他们出发,加强工作管理和业绩考核。

  三是加强教育,落实好培训。加强对他们的业务技能培训,事实证明,该行的劳务派遣人员在一线柜台服务优、业务技能好,受到了同行和客户的好评。同时该行还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对当前工行改革形势的认识,要求他们立足本职岗位,为工行的发展和自身的前途命运努力工作。

  四是深入动员他们在做好日常临柜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业务产品的营销,做大业绩,为扩大支行经营业绩作贡献,为自己提高收入而奋斗。在支行的号召下,支行劳务派遣员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方面做优服务,一方面做大了业绩,在他们中产生了营销典型和产品营销状元。该行劳务派遣员工丁艳虹同志连续几年来,业务营销业绩突出,揽存和多项个人产品营销业绩在全行乃至市分行都是名列前茅,同时由于她服务优,去年还被总行评为优质服务个人。

  五是加强考核,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续签工作。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协议的签订、管理、使用,保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支行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加强对年内协议期满的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和岗位协议续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日前,该行专门召开了劳务派遣员工会议,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城南支行20xx年关于组织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稳步推进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和年度岗位协议续订工作。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

  两者是有区别的:

  1.租赁用工:也叫劳务派遣协议工:劳务派遣的实质即员工租赁,其管理模式涉及三方利益主体,即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主要表现为三种关系: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2004年4月公司经与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协商,开始了劳务派遣用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工主要是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的技校毕业生,他们主要充实在各生产单位的一线生产岗位、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直接生产操作岗位。

  2.劳务协议农民工:这部分人来自市内某私营企业,其性质类似于劳务派遣协议工,其劳动、社保关系均在该私营企业,这部分人员主要在铸钢车间从事清铲、造型等特繁工种。

  经调查了解,除全民合同制职工外的四类人员中,各用人单位普遍对劳务派遣工、临时工的工作态度、精业精神反映良好

  其他几种用工方式:

  1.全民合同制职工:此类职工由公司原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转换而来,也是企业目前的主要用工形式。这类人员用工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享有全面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即所谓的“铁饭碗”。

  2.混岗职工:这部分职工隶属于加工分厂,为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其管理的规范性、稳定性及安全感与全民合同制职工基本相当。这部分人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后勤服务岗位。

  3.劳务派遣临时工:这部分人与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定劳务派遣用工协议书,公司为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将人工费用拨入该中心账户,就人员隶属关系和管理方式而言,这部分人与劳务派遣协议工大体一致。临时工大部分主要由附近郊县农民组成,也有少量城市下岗职工,在车间主要从事苦、脏、累、险以及简单的工作任务等。

  企业现行用工制度存在的风险:

  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公司长远发展来看,目前的几种用工形式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合同条款及其管理办法的合法性。

  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一是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如: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增加了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等,二是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如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等等。2.《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严格界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二、关于劳务派遣协议工用工方式(含劳务派遣农民工)存在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出了明确规范。一是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二是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三是针对存在劳动关系三方主体的特殊情形,除了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四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五是针对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六是限定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公司在此类人员用工模式上,六个方面都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缺陷。

  三、关于临时工用工方式存在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过去非全日制用工政策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明确规范。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公司目前在以上七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和事务操作层面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瑕疵,潜藏着劳动争议隐患和用工风险。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深圳临时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车位工临时工/普工/人才输送==万才劳务派遣公司

  新《劳动合同法》在法律上对劳动力派遣三方的责、权、利加以明确,就使雇用关系清晰化,从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如易才集团市场总监翟继满先生所说: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规定,将有效遏制劳务转包现象。劳务转包是一些不规范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由于自身实力或者地方分支机构不健全,为盲目降低自身成本,不去开设自有分支机构,而是通过跟所谓“合作伙伴”、“外包联盟”等相互合作互为代理从而造成劳务派遣的层层转包现象,由此带来了大量潜在的劳动纠纷。比如跟客户签定了派遣合同,客户在C地需要A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小王,但是A公司在C地没有设立自有分支机构没有招工权也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于是A劳务派遣公司通过B劳务派遣公司招用小王派到A派遣公司,再由A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出现扯皮现象,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而此次立法,对这种转包现象进行有效规制。

  《劳动合同法》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将促进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化,人力资源管理也将走向法制化时代。因此,专家建议广大愿意接受人力资源外包、特别是通过劳动力派遣这种方式获得劳动力的企业应该选择大型的、在全国开展业务的正规的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这样不仅可以灵活的用工和节约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还可以避免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行为和劳务纠纷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对雇佣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从用工方来说,企业为了精简组织节省成本,在雇用形式上寻求更灵活的方式;而从劳动者来说,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劳动者,不愿受传统的雇用方式所束缚,希望采取更具灵活性的工作方式。这对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介绍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得单一的职业介绍活动不能满足企业和劳动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劳动力派遣就是在这种变化下产生的。因此,可以说劳动力派遣是从职业介绍活动衍生出来的、相对于传统雇用方式的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传统的雇佣方式是雇用、使用一体型,形成的是雇主与员工的两方关系;劳动力派遣将本为一体的雇用、使用相分离,形成派遣(机构)公司、要派企业、受派员工三方关系。

  劳动力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实质上把劳动事务管理划为两部分:一是要派企业——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包括工作岗位安置、劳动任务安排、安全卫生管理、劳动纪律的制定和执行等;二是派遣机构(公司)——非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包括招聘、录用、档案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这种方式,对于要派企业而言,非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外包,可以减轻劳动事务管理的负担,能够专注于生产性劳动事务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于派遣机构,通过劳动管理服务追求营利目标,实现非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为此,可以说劳动力派遣满足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需要,是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必然结果。

  但是,我们在强调劳动力派遣存在的合理性时,也必须认识到雇用关系由两方向三方转化所带来的劳动关系复杂化的问题。在法律上如果对劳动力派遣三方的责、权、利不加以明确,就会使雇用关系模糊化,形成雇用关系领域的一个“灰色地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为此,很多国家对劳动力派遣进行了专门立法,几个有专门立法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韩国大都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着手劳动力派遣立法工作。2007年6月28日我国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该法也将“劳动力派遣”写入章程,这标志着劳动力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得到了我国法律的认可,取得了合法地位。新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协议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不明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从而从法律上约定了劳动力派遣这一新型用工模式中作为派遣方和用工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同时新法在第四十条对派遣期满1年后的劳动者的权利进行了保护,并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了针对劳动力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

  20xx年,在人管办领导班子以及L部长的指挥和支持下,本人圆满地完成了所负责集体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大中专院校市外生源毕业生的档案接收、落户、等各项工作。现将部门的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完成情况(截止20xx年12月22日)

  在龙部长的代理下,全部门同事的积极配合下,到旅专、理工大学、医学院、师专办理市外生源毕业生人事代理612人;20xx年新开发新集代单位4家,派遣单位5家,新增87派遣员工;组织2次派遣员工的岗前培训。

  二、业务提升方面

  积极人管办组织的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今年到区人才市场跟班学习各项业务,在人才市场的支持下,考取了职业指导师助理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上岗证。在不断的学习充电中,找出了自身工作不足与差距,及时改正,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以及领导的好评。

  三、工作亮点

  外联培训部作为了一个综合性高、业务量大的管理部门,它既要开发集代、派遣、市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落户办理、SYB创业培训等业务的外联部门,又要完成日常对各派遣单位的五险一金缴纳、派遣员工工资发放、集代单位档案管理、集代人员进出手续办理、费用催缴等的业务,在人手少、任务重的不利条件下,外联培训部在龙部长的带领下,集思广益,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我们摸索了一套新的、高效的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在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宣传方面“创新”在今年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前期宣传方面,我们总结去年经验,提前与高校负责人联系。首先,利用高校招生就业网这个宣传平台,提前放置网上宣传资料,再次,制作新的宣传内容,上门宣传。让毕业生提前了解毕业生人事档案相关知识。

  首先减轻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后期人事档案转接的业务压力;再次,能够让毕业生提前了解毕业离校的相关手续,使得他们更从容、轻松的走出校园。

  (二)在开发派遣、集代单位方面的“两提”在开发派遣、集代单位时,如果还是按传统的多家走访、上门宣传的方式,势必需要花费许多人力和时间,在不了解别的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需求的情况下,盲目前去开发业务的,取不到好的效果,而且还势必疏于对集代单位档案的跟踪管理。利用桂林晚报、桂林旅游人才网、各院校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我们的业务,“提升”人才市场在各社会各界的知名度。利用QQ与单位、个人进行业务联系,“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

  (三)“新发展,心服务”促进业务发展在人才派遣方面,新增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五家派遣单位。派遣人数新增近百人。在派遣业务上完成了发展目标的同时,又为派遣单位新进的派遣员工提供了岗前培训的“心服务”。得到了派遣单位的一致赞扬。

  (四)在内部管理的方面继续“完善”管理今年来,我们市场的监控管理、触摸屏管理等逐步实现了人才市场的智能化管理。外联培训部也进一步完善档案的规范管理,配备了一个能容纳10000份档案的档案室,档案室采用红外线监控设备,和完善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在档案管理、户籍管理、人才派遣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严格管理,对以前的遗留问题,从不推诿,一旦发现立即处理,并要求部门人员以此为鉴。能及时和各业务单位沟通,今年主动与单位联系将职称管理政策发给他们,到我所负责的第三人民医院上门办理人事代理,他们都很感动,在大客户座谈会上对我部门工作表示了肯定。

  四、20xx年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部门的档案管理,与集代单位联系,完善集代人员年度考核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提前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宣传方案,争取12年学校人事代理业务有所突破;

  (三)认真、规范、细致的做好派遣员工的备案工作。

  (四)再次确认做好11年毕业生未交齐材料毕业生的催交材料记录。

  (五)进一步完善网上人事大厅的部门业务内容,减轻现场办公的压力。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派遣人员):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为____个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第二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第三条 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____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第四条 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提高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积极完成被派遣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维护企业利益。第五条 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第六条 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向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后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八条 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第十三条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字)

  签证机关(盖章)____签证人

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在忙碌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已经在xx车间工作五年了,回首自己这五年来的工作,看到了成绩也发现了不足,现将自己这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xx年3月份进入xx车间实习,实习的第一天,带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自己所担负的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就是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最大效益;安全是家庭、个人幸福的基础。过去的五年里,我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上岗前的安全检查;在使用天车前,先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天车吊物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提示。操作时精神饱满精力集中。工作中坚决做到“十不吊”。在天车保养方面,认真进行保养清洁,使天车性能保持最佳状态,积极参加安全学习。确保了五年内安全行车无事故。

  无论生产任务多么的繁重繁忙,我都会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上级的安排和要求,虚心向同事学习业务技能;加强与地面人员配合与语言交流,熟悉各工序流程对操作要求的区别,准时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经过学习努力,我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较以往提高了不少,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1、在工作中还是存在与地面人员的配合和沟通不够。

  2、对于自己身学习修养方面也有待提高,对于学习不够积极主动。

  三、近期的目标

  1、加强和地面人员的配合和沟通,做好呼唤应答,并加强本职工作技能的学习,使自己本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与加强。

  2、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加强自身文化素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团结同事,结合不同的工作环境及个人脾气、性格做好一线工作配合,使各种人际关系更加融洽和谐。

  201x年,是机遇与挑战,困难与希望并存的一年,伴随着社会的进步,行业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xx亿的目标,需要全公司所有员工共同的努力。作为公司的一份子,我将加强自主管理的意识,勇于开拓创新,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也将会遇到很多困难,我相信,在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同事的帮助下、自己的努力下,我将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水平和个人文化素质,为企业建设作应有的贡献。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正式员工,由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____(以简称第三方)工作,甲方负责乙方档案建立和日常管理。

  2.甲方自乙方到第三方上班之日起,于当月内给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甲方负责乙方每月工资的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和代交。若第三方到期(按第三方明文规定的发放工资的日期)不能将乙方收入划入甲方账户,15日内甲方垫付全额工资及工资总额3%的滞纳金发放给乙方,特殊情况下,30日内甲方垫付全额工资及5%的滞纳金给乙方。

  4.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在第三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及劳务管理,并就乙方在第三方出现的各种劳务纠纷进行协调。

  5.甲方负责乙方在第三方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伤职业病等事故的理赔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6.甲方为了第三方生产的正常运作,也为了乙方各类保险的正常交纳需向乙方收取用工合同风险抵押金______元/人。此押金于甲乙双方正常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时一次性退还乙方;若乙方不愿交纳风险保证金,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一月工资及奖金做为风险保证金。

  7.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第三方的工作安排或者工作不认真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无论第三方是否将乙方退回给甲方,甲方即不再返还风险抵押金。

  8.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伤事故,甲方负责乙方各类保险及工伤索赔,并于索赔款到期的次日全部交给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第三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第三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必须爱岗敬业,圆满完成第三方规定的各项生产指标。

  3.乙方充分享受第三方给职工提供的各项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帮助第三方向乙方进行索赔。

  5.乙方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自负。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乙方无论任何原因无故离职,被第三方除名的;

  2.严重违反第三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第三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以第三方做出的书面决定为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影响第三方正常生产,经提出拒不改正者;

  6.乙方患病或者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第三方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利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甲方不再返还乙方的风险抵押金。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因第三方经营原因造成企业裁员,乙方被遣返,甲方须给乙方另行安排工作(应以第三方书面形式为准);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内容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想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双方(含第三方)同意后办理解除合同的正式手续。

  六.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书面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员工劳务合同

  字第____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劳务人员派遣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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