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奥德赛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我与众神—读《荷马史诗·奥德赛》有感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记《荷马史诗·奥德赛》

  请为我述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在摧毁特洛亚的神圣城堡后又到处飘泊,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思想;他在广阔的大海上身受无数的苦难,为保全自己的性命,使同伴们返家园。但他费尽了辛劳,终未能救得同伴,只因为他们亵渎神明,为自己招灾祸:一群愚蠢人,拿高照的赫利奥斯的牛群饱餐,神明剥夺了他们归返的时光。女神,宙斯的女儿,请随意为我们述说。

  诸神归还奥德修斯的和平与家庭的同时,我也被故事所动容。古老的希腊在冥冥的记忆中淡淡地,像画卷一般一点一点完整地摊开。这样才算有了结果。我在某个早晨开始阅览,也在某个早晨感悟至深——第一次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历史重重地握手。

  我不是一个善于评书的人,毕竟古典大成,我只闻其貌,未得其详。甚至也是囫囵吞枣地观书。当人类的足迹遍布,信息交织在泛滥的电子之中的时候,抽身其中,静心阅读。“大地上呼吸和行动的所有生灵之中,没有哪一种比大地抚育的人类更可怜。”阿基琉斯如是说。辍笔已久,但不变的是书香。

  当那初生的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呈现,奥德修斯告诉世人,神明安排了一切多舛的命运。富者有百牲祭予天神,穷苦者只能用儿女来献祭。最乏的是奥德修斯那种大白天下:主宰命运的气概!他告诉独眼巨人,他眼睛的缺失是宙斯的魔咒,并非命运的安排。他渎神,却不是抱怨。因此,众神的愤怒与欺骗不会磨灭英雄的信仰,相反,这恰恰是考验。

  事实上,我也曾怀疑过,这一切是否是众神所指。命运之石就如同奥德修斯,不断在困境中求生。如果我放下手中的笔会怎样?它也许会落下。但我未曾落下,我如何知晓?是因为这世界的规律吗?可是这并不代表固有的规律啊!放手,这支笔会掉,可是放不放手却是由我决定的。也许,自己的决定才是最难倒众神的吧。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奥德修斯作为国王,深爱着他的子民。而我,虽然没有尊耀的身份,却要在生活中热爱每一个人——我又想起了这位作者,荷马。他是盲人,却认识玫瑰。他似乎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又有史诗中字里行间的坎坷艰险,就像不会发光的月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你见过这样可以流着泪去阅读的史诗吗?你见过这样可以融入你梦境中的史诗吗

荷马史诗奥德赛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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