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什么(不动产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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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什么(不动产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不动产转移登记

法律分析:新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指房屋因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划拨、分制等原因导致权属需要作出转移工作时,需要向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将由专职部门把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

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二、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动产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转移登记是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属证明需要登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后,发放不动产产权证才能证明房屋权利的归属。

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查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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