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经纪合同属于什么性质合同(演艺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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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合同属于什么性质合同(演艺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演艺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过去通常认为艺人同经纪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人是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当然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可能面临索赔。但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和判例来看,很多法院的判例中认为,演艺经纪合同并非简单的委托合同,而是一种综合性的合同,具有“居间、代理、行纪、雇拥”等多种特征。在2009《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列举的威、杨洋与正合世纪公司知识产权合同案〔

(2009)民申字第1203号〕中,最高院明确提出“涉案演艺合同是一种综合性合同。”在其他处理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的案件中,也有很多法院持这种“综合性合同”的观点。这种情况下,艺人一方按“委托合同”的性质提出的单方解约权,很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但是即使不能依据“委托合同关系”任意解除,这类经纪合同毕竟与人身有关,合同的履行需要艺人的配合,如果双方已失去信任这个合作的基础,法院强制判决合同继续履行显然也没有意义,如果艺人坚持解除合同,法院通常还是会判决予以解除。但是,如果艺人解除合同不是依据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条款、不能证明是因为经纪公司严重违约导致的解除,那么艺人可能会就面临经纪公司的索赔,赔偿数额要视合同约定及经纪公司的损失情况、之前的付出情况而定了。

二、经纪人不同于经纪公司,与艺人的法律关系视情况而定。艺人同经纪公司签署《演艺经纪合同》后,经纪公司不单是从事为艺人找通告、上节目、拍影视剧这类经纪服务,还可能要付出大量金钱打造、包装艺人,甚至进行专项的培训、投资等等。在艺人没有成为“摇钱树”之前,可能还要给艺人一定保障。也就是说,经纪公司除了演艺经纪服务外,对艺人尤其是没有成名的艺人还有较多其他投入。这也是很多明星要同经纪公司解约时,经纪公司要提出高额索赔的重要原因。前面介绍的条款是相对公平的条款,至少还考虑了艺人的保障。生活中也有很多打着打造明星的幌子的公司,骗取怀着明星梦的少男少女的信任,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极不公平,不但没有切实保障,甚至还骗取他们的钱财。希望有明星梦的人要小心,别被梦想冲昏了头脑。明星和身边的经纪人个人,通常则不会给明星有专门的金钱投入,明显不同于经纪公司。明星和身边经纪人的关系,通常有两种可能。

1、经纪公司批派经纪人为明星服务。这种情况,经纪人是经纪公司的员工,明星是该经纪公司的签约艺人,该经纪人是因受经纪公司指派为明星服务的。如果是这样,明星实际上是无权解除经纪人职务的,除非他已经决定同经纪公司解约,否则只能与经纪公司沟通,要求更换经纪人。

2、经纪人与明星个人直接形成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可能是简单的雇佣,也可能是具有委托合同性质的合同关系。比如明星授权该经纪人代自己处理相关演艺事务等。报酬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据该经纪人为明星洽谈形成的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演艺经纪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一、一般公司演艺合同是劳动合同吗演艺合同更倾向于劳动服务合同,艺人同经纪公司签署《演艺经纪合同》后,经纪公司不单是从事为艺人找通告、上节目、拍影视剧这类经纪服务,还可能要付出大量金钱打造、包装艺人,甚至进行专项的培训、投资等等。在艺人没有成为“摇钱树”之前,可能还要给艺人一定保障。也就是说,经纪公司除了演艺经纪服务外,对艺人尤其是没有成名的艺人还有较多其他投入。这也是很多明星要同经纪公司解约时,经纪公司要提出高额索赔的重要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可能是简单的雇佣,也可能是具有委托合同性质的合同关系。比如明星授权该经纪人代自己处理相关演艺事务等。报酬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据该经纪人为明星洽谈形成的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

二、演艺经纪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演艺经纪合同性质一种观点认为,演艺经纪合同是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双务有偿委托合同,具备人身依附性质,艺人通过合约形式概括性的有偿委托经纪公司处理对外事务,经纪公司依据其行业资源、影响力及运作经验,接受艺人委托,代为处理相关演艺事务,因此双方是委托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演艺经纪合同具有委托合同、劳动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特征,属于综合性的合同并非单纯的委托合同,因此,艺人不当然享有委托合同规定的任意解除权,如果双方丧失信任,那么就已经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和条件,可判定合同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酌情确定赔偿数额。综合已有司法判例,认定演艺经纪合同系单纯的委托合同的情形较少,大部分观点认为演艺经纪合同既非代理性质也非行纪性质,是综合性合同,应该根据协议所使用的词句、目的、交易习惯以及公平、诚信原则综合判断合同的内容和性质,合同无小事,缔约时得字斟句酌,交由专业人士审核。在我们国家,目前对于演艺经济合同的规定还是比较少的,演艺经济合同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关于合同解除的问题,在解除时涉及的问题不只是单方面的,因此在这方面还需要更加完善,这种合同更像是劳务合同性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经纪人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经纪合同的性质是随经纪业务的性质而定,法律并没有对其定性。实践中都认为分为两种情况:

1、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就是委托合同。

2、混合性合同:由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一部分经纪公司往往并非简单的受托人,而且还扮演着艺人操盘手的角色,体现在经纪合同上既有委托或代理演艺事业的内容,又有有关艺人的宣传、培训、录制和出版唱片的内容。

这种混合性质的经纪合同具有行纪、居间、委托等合同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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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演艺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演艺经纪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经纪约属于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