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知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请问签订劳动合同都要注意什么啊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留意签订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这些工商信息在网上都能查到。2、尽量不要签空白或者留空未填内容的合同,尤其是涉及到工资标准、岗位、工作地点这些关键信息,最好填写完整;3、合同签之前,条款还是要细细看一遍,不明白的要问清楚;4、签订合同时在每一页都签字,避免单位替换未签字的合同页;5、劳动合同是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确认两份合同内容一致。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注意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避免产生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单位要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老员工合同期满要续签的,单位最晚在前一份合同期满的次日,完成续签手续。2、注意根据用工需求和员工情况选择适合的劳动合同类型。3、注意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避免合同因为缺乏必备条款,会面临不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必备条款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和地点、工资标准、社保、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试用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培训和服务期这些条款,可根据双方情况自行约定。4、注意签订合同的流程或方式,避免员工领取合同后不返还给单位,单位无法证明积极履行了签劳动合同的义务,产生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注意:1、用人单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4、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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