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绩效考核细则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驾驶员绩效考核细则

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油卡管理

  1、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和妥善保管。综合管理部指派车管专人调派车辆,专职驾驶员对专管的车辆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公司停车场的,须报告。经综合管理部同意,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和借用人有证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油卡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和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制,做好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加油量的记录与核对。

  5、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经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核公布。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用车派车:由用车人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提出申请(用车申请单),由综合管理部车管专人统一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综合管理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出车登记:由驾驶员登记(车辆记录表),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运行公示:设立车辆调派运行里程公示,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收监督。

  5、用车申请:如员工需私借用车,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借用车人承担。

  6、返回报告: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用用车论处。

  7.尊重配合: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综合管理部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专管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驾驶员加油应将汽油充值卡和加油站出具的加油凭据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查。

  6、公事用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本人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综合管理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综合管理部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和违章记分。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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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试用期工作小结

  本人从***年11月进入公司上班以来任驾驶员一职,在各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和大力支持下,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在领导需要时不论早晚或节假日随叫随到,不计报酬从无怨言,较好的完成了领导所交付的一切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在本岗位上,按照单位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准时安全地完成各项出车任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平时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误事,不无故缺勤,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形象。听从交通***指挥,不酒后开车,文明驾驶、礼让三先,确保今后安全行车无事故。

  为公司利益着想,在日常的行车、保养方面为节能降耗多作积极的工作。认真保养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认真坚持“三检”、“一保”制度,努力做到了“三清”、“四不漏”为原则而达到励行节约的目的。

  使车辆性能保持最佳状态,随时听后安排调遣。

  以上是我的工作总结和今后的工作态度,请领导们审查核实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七章

  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政府机关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xx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制度。

  由车队组织领导,分管责任人和安管员联合实施,考核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要求

  1、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管理、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知识等熟练运用到实际中,按照可控标准,以四项安全指标进行考核。

  2、驾驶员应在日常安全学习活动中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的经验,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行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可行。

  3、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应了解掌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以便对其进行从业行为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二、考核事项及内容

  (一)、对驾驶员的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2、是否服从统一领导、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3、是否认真填写派车单,每日能否自觉接受安检人员检查。

  4、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5、是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二)、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行车。

  2、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三)、对驾驶员的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2、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3、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员工考核方案

  一、安全、运行、生产

  1、凡安全生产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均上报处理。一般性责任事故应分清责任,分别扣责任人50%、安全员20%、所长10%的月度安全奖。

  2、人为使一级漏电总保护拒动一次,扣安全员30元、责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确试跳或少记录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上级领导发现挂钩线一处,扣所长、安全员、技术员各10元、责任人50元;所领导及安全员发现一处扣责任人30元。

  4、施工中,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工作负责人20元。所用民工应签定临时用工协议,施工中,民工应戴安全帽,违者扣施工负责人20元。

  5、高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50元,低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务,每次每人扣200--500元。

  6、安全员每年、季、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并记录齐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对每起违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过”,善于发现问题且不隐瞒;否则一次扣20--50元。

  7、努力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宣传工作,在责任区内,因巡视、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外力破坏造成损失的,分别扣专职和护线员50—100元。

  8、发生供电所内部偷盗及火灾事故应分清责任,一次扣所长、安全员50-100元、值班员每人200元,巡视不到位加倍扣罚;无故退运防盗警报器,一经查实,扣值班人员每人30元。

  9、千元及以内的交通责任事故损失 ,驾驶员承担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门处理外,应上报上级部门处理;驾驶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未尽事宜请参照“交通法”执行。

  10、高、低压线路、配电及设备坚持按区域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巡视中发现问题不报告或巡视不到位,一次扣责任人30元;凡检查中发现的危及缺陷应及时进行消缺,二次检查仍保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专职10元。

  11、正常业扩无故拖延一天扣责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职导致业扩外流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工艺的提高,每次验收发现严重缺陷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

  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视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造成各类电气设备损、毁(含各类熔断器)者,按其价值扣专职5%、责任人20%作赔偿。

  13、线路设备完好率应保持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专职及责任人5元;配电装置私自变更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14、用电要申请,未经领导批准的用电(含临时用电),除处罚当事人外,扣相关责任人:灯50元、力100元。

  15、所有统配的工器具无故损坏、丢失者,工作负责人按现行价值的10%、直接责任人按40%赔偿;个人工器具使用损坏不补,影响工作的,直接扣工资购买。

  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负责人通知技术、安全、核算、计量等专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照明由计量专职验收);无故不参加验收者分别扣20元,验收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参加验收者按其价值的20%赔偿,未经验收合格送电者,扣责任人50—100元。

  二、电费抄收、核算及计量管理

  17、抄表人员应于每月3号前将抄表单交至营业厅,迟交抄表单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托他人代抄,动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见率:居民低于98%、其他低于100%,扣抄表责任人30—50元,低于以上考核标准5个百分点的抄见率加倍考核。

  18、抄表过程中应善于发现计量表计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启封、增容、窃电,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否则一次扣抄表员20—50元;私自改变进、接户线以及用电性质等违章现象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

  19、因工作马虎或失职未发现计量故障等而少收电费者,抄收人员除负责追讨应收电费外,动力表及总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计量外勤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同上处罚。

  20、抄收、核算、开票的差错率应小于千分之二,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30元,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务会讨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21、当月电费应在当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电费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连续三个月不清当月扣400元。为及时掌握电费完成情况,抄收人员电费缴款单据不得滞留超过24小时,否则每次扣10元。

  22、线损考核:参照上级下达指标执行。10KV线损全所每高1%,扣所领导5元、核算员10元、技术员5元、计量员5元;低压线损以台片为单位,按下达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扣责任人10元。

  23、核算员、技术员必须按要求开好线损分析会,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

  24、凡因欠费需停电处理时,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长审批,停电前应按有关欠费停电程序办理,停电后告知批准人。

  25、丢失封印钳一把扣200元,并报上级备案查处;私自将封印钳擅自转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范围、擅自启封计量装置封扣的,一次分别扣100元。

  26、进出库的计费表要登记齐备,少、错一次扣20元、丢一只扣100元。

  三、行风、窗口及后勤服务

  27、全所执行首问负责制,违者一次扣20元;发生一次投诉,一经查实扣责任人50元,并视情节给予另行处理。

  28、接待客户不热情、不礼貌、不文明、出现文明忌语甚至和客户争吵、谩骂者,一次扣30—50元;认真执行挂牌上岗服务,未按规定执行者经查实一次扣5元。

  29、不为客户所想、所急,无故拖延贻误办理客户用电手续、业务勘察、检查、监察、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工程施工和对客户的各种故障不及时处理,以及接到客户的报告未能及时为客户更换、维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报修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处理后不回复的;一项一次扣30-50元。

  30、对供电所通知的报修故障处理不及时或超越抢修时间或处理不了又不汇报的,查实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1、各岗位每月应及时上报经所长签字或审核的各类报表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否则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2、凡值班脱岗,未能及时答复客户电话及上级来电一次扣30元。

  33、无故或借口不参加所内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调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1日处理。

  34、迟到、早退及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20元。

  35、员工工作期间在办公场所打牌、下棋、上机游戏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举报赌博及其它非法活动查实的,一次扣300元。

  36、员工所用手机原则上要求24小时开机(除夜间在住宅固定电话旁外),无故不接电话,经查实确属本人责任,一次扣30元。

  37、营业厅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各种传票的填制、传递、电价定性、批准、归档等工作,差错一次扣20元。

  38、资料员应及时收集,传递、填报各类资料、文件、图表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违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资料未及时修正或未录入填制的,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9、仓库保管员应确保工具、器材的帐卡与实物相符,错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执行,擅借一次扣20元。

  40、全所人员要做到人人讲公德、个个讲卫生,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文明生产、文明环境的捍卫者,否则视情处罚。

  供电所员工奖惩细则(试行)说 明

  一、为树立良好的企业服务形象,规范员工的工作、服务行为,创一流供电所,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分三大项计四十条,未列部分参照上级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员工守则”、县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我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三、执行对象:全体供电所员工及临时人员。

  四、本细则各项奖罚将由每月的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中的未列各项奖励除参照上级规定执行外,所领导将视情提出给予立功、受奖人奖励。

  五、本细则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加减分标准

  该项扣分

  考核得分

  厂纪厂规

  1、迟到、早退

  -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

  -1分/次

  3、串岗、脱岗

  -1分/次

  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

  -3分/次

  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

  -0.5分/次

  工作主动性

  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

  -3分/次

  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

  -2分/次

  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

  -4分/次

  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

  -2分/次

  专业水平

  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

  -2分/次

  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

  -4分/次

  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

  -4分/次

  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

  -5分/次

  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

  -3分/次

  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

  -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

  -2分/次

  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10、货物摆放不整齐

  -2分/次

  职业素养

  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

  -10分/次

  扣 分 合 计

  奖励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3分/次

  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

  +5分/次

  3、公司级奖励

  +5分/次

  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

  +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

  +4分/次

  加 分 合 计

  最 后 得 分 (≤120)

  说明:100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绩效考核制度范文

  一、考核目的:

  为了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围:全体员工(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核)。

  三、考核原则:

  3.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3.2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四、考核公式及其换算比例:

  4.1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50 )+360度考核(30 )+个人行为鉴定20

  4.2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50 ;360度考核总计200分占30 ;个人行为鉴定总计占20 .

  五、绩效考核相关名词解释:

  5.1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5.2KPI(Key perfor 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5.3360度考核:是一种从不同层面的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从多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并提供反馈的方法,考评不仅有上级主管,还包括其他与被考评密切接触的人员。

  5.4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考勤、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六、绩效考核细则

  6.1KPI绩效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每个被考核人有10项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权重分别计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比例为50 .

  6.2主管级以下人员,在360度考核中分数,为部门管理类人员的平均分。

  6.3个人行为鉴定考核

  6.3.1个人行为鉴定考核总分为100分

  6.3.2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6.3.3旷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6.3.4忘记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0.5分

  6.3.5每月请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1分依次类推。

  6.3.6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

  6.3.7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

  6.3.8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6.3.9无故不参加公司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6.3.10在RoHS推行体系中,一项不达标者扣除个人行为鉴定分数20分。

  七、考核时间:

  7.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7.2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14个工作日内结束。

  八、考核等级/比例:

  8.1个人绩效津贴比例:

  根据个人职务、职等、层级分类,F1-8不做考核,其他人员参照《薪资管理办法》中的考核工资标准。

  8.2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

  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

  甲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00 ;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 .

  8.3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优等:当月绩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当月绩效考核80-90分

  乙等:当月绩效考核70-79分

  丙等:当月绩效考核60-69分

  丁等:当月绩效考核59分以下

  九、年度考核规定及薪资提升标准:

  9.1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9.2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

  在公司服务满1年按考核成绩予以提薪(针对职员类),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优等:薪资上调二级档位

  甲等:薪资上调一级档位

  乙等:薪资档位不变

  丙等:薪资下调一级档位

  丁等:解雇

  9.2生产直接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十、考核纪律:

  10.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上级领导不负责或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扣除当月绩效奖或扣分处理。

  10.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将给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绩效和岗位津贴。

  10.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10.4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的0记分。

  十一、考核仲裁:

  11.1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持续改善考核方法,特成立考核小组,人员为各部门权责负责人,组长为人力资源部经理。

  11.2考核小组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A、对考评人的监督约束

  B、考核投诉的处理;

  C、讨论并通过各部门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

  D、每半年检讨考核制度,视情况修订考核制度及指标。

  11.3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之后的三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11.4考核小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请后,在考核面谈的第5天组织考核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

  十二、绩效面谈

  12.1绩效面谈是提高绩效的有效途径,各部门主管权责主管必须在考核结束后一星期内安排绩效面谈,办公室职员的上司安排单独绩效面谈,普通员工可以"考核总结会议"的方式进行,但对于最优秀员工与最差员工,应予以单独面谈,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0内将面谈记录原件交到人力资源部,部门留存复印件。

  12.2绩效面谈的内容详见考核表背面的《绩效面谈表》,面谈记录的内容将作为员工下一步绩效改进的目标,培训安排的参考。

  十三、本办法执行初期每半年检视讨论一次,以后视实际执行需要修订,考核小组总结讨论后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呈报总经理审核后批准执行。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司机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回顾x年的工作,自已能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已做为一名汽车驾驶员,努力做到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转,注意安全,车行万里路,开好每一步,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平时总有一种责任感和安全感,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虽然驾驶员的工作很单调,但是它确实能让人有一种自豪感,这种工作要求有很强的责任心,驾车中来不得半点马虎,集中精力,按章操作,十次事故九次快,思想麻痹事故来,因此自己能够时时把安全二字放心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行车时处处想到安全第一,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赌气驾车,集中思想行驶不闲谈,按章驾驶,做到礼让三先,牢记自已的责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操作,谨慎驾驶,防止任何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行车。行车中做到遇有情况不明,雨雾天气视线不清,以及通过交叉路口弯道,险道和繁华路段时,减速缓慢通行,避免事故发生和人身安全。爱护车辆,勤俭节约,

  总结《机关驾驶员年度考核总结》。在x年的车辆维修方面,自己做到了先请示后修理,先报告再执行,做到维修和配件讲质量、比价格,到单位指定的汽车维修厂去修理,力争做到能小修决不大修,能自己修理的决不到修理厂去修理,勤俭节约降低企业费用,保证完成出车任务。平时能够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干净,能够熟练撑握自己所驾车辆的性能,按章办事,搞好服务,随叫随到,不分时间、地点和休息日,因为驾驶员的工作很特殊,所以干一行爱一行,文明做人,老实办事,不怕吃苦,兢兢业业干好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团结、服从管理、求真务实、埋头苦干。虽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如自己平时个性比较强,说话有时不太注意措辞,容易发脾气,可能会给同事们带来了一些情感方面的伤害,敬请大家谅解。

  总之,在这新的一年里,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身心修养,改正缺点,搞好服务,加强团结,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诚心实意接受批评。工作中还要和同事搞好团结,协调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做好自己的事,搞好本职工作,要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做一名称职合格的好职工。

机关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情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情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情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集体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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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车队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