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小学生的模拟法庭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有感

  我们班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把法庭搬到了课室,法官,原告,被告,律师也都变成了我们的同学,让同学们更真切的看到了法庭,感受到了法律。

  在模拟法庭中我是一个审判员,在模拟法庭里的案件是一件少年打斗事件。审判的结果使我们认识到有法行天下。

  少年模拟法庭使同学们在有声有色,充满趣味的课上学习到法律知识,从陌生到熟悉。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法律,法庭,离我们太遥远了,但是这次我们才恍然大悟,法律在我们身边。有了法律的保护,我们是安全的,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权益,包括青少年有《青少年保护法》等维护我们权益的法律陆续推出。认识法律能保护自己,也能为别人伸张正义。有了法律的限制,社会才会有秩序的,有条不紊的发展。人们才能放心,安全的生活。所以说,学会法律,走遍天下都不怕。

适合小学生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模拟法庭活动在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同学、老师与普法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各个环节开展的都比较顺利。并且本次活动得到了文法系学生会各部及各班班委的大力配合,取得圆满成功。总结本次活动:

  (一)我们认为有以下值得继续努力和发扬的方面:

  1、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活动前一周便进行彩排,每个参与角色扮演的同学都认真准备,并在模拟庭审现场表现优秀,获得老师与同学的赞扬;在活动当天提前进行场地布置并准备好各种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2、活动得到学生会各部的全力配合。在活动前期,宣传部就大力进行打版宣传,实践部帮助拉赞助筹集活动经费;在活动现场有自律部帮助维持活动现场纪律;并且各部都派人进行现场观摩,直接促进活动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使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3、增加学生的法律文化知识。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使同学们能真实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学们产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修养,以保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4、加强部内成员的交流与配合。在前期准备工作期间,部内各成员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此次活动出谋划策。并且在现场布置时,相互配合,共同为举办好此次活动而努力,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与智慧,这是我们举办好这次活动的根本所在。

  (二)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也认识到很多不足:

  1、前期调查工作不足。

  2、宣传力度不够。当晚到场人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后应当继续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给他们更多的准备时间,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3、角色服装不够正式。本次活动未能借到正式的法官袍与律师袍,使模拟庭审现场不逼真,同学们从中体会到的法庭严肃感觉有限。与真实庭审现场有一定的差距。

  4、活动程序未提前告知同学。庭审过程中有休庭15分钟,这只是庭审过程的一部分,但未能及时告知同学,使许多同学误认为活动结束而提前离场。应在活动前宣布相关规则,便可避免此次失误。

  模拟法庭活动虽然在实际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未预料到的困难,但在老师同学、各班班委的配合与团支部学生会的指导下还是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感受“模拟法庭”作文

  “模拟法庭”,光听这个名字,就足以让我产生一种强烈的好奇心。这到底是怎样的场景呢?难道真的有庄严的国徽?严肃的审判长,或者瑟瑟发抖的犯人

  我带着疑问,跟着同学们走进了体育馆。一进体育馆,我就看到在表演台的中间,有四张长条形的桌子。我们耐心地等着,终于看到有人上台,最前面的一个人穿着长袍,跨着大步,这让我们忍俊不禁,按我猜,他就是审判长吧!后面跟着的十来个人,我猜他们是陪审员、记录员、受害人、犯人,他们在台上或站或坐。只听得审判长高声问道:“你的出生年月?”犯人战战兢兢地回答了他,在审判长的严厉审讯下,犯人一一作答。律师也询问:“当时是什么情形……”经过五十多分钟的审讯,犯人终于交代清楚了罪行。同学们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仿佛在向审判员们致敬。

  模拟法庭真真切切地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就像一位真正的审判员阿姨所说:“法律是严肃的,大家不要把法律当成玩笑来看。”

模拟法庭开庭我当原告代理

  7月11日,为期两天半的“小法官”夏令营开营了! “小法官”夏令营是由思明区教育局和思明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今年已经是第九届了。这次“小法官”夏令营汇集了来自定安小学和亮眼睛阅读会的各方精英,一共有70多名小朋友参加。

  我也是其中一员。 第一天上午我们来到法院,参加法院庄严的升旗仪式。接下来,法警叔叔向我们介绍了国旗的内涵。通过参观法院,我知道了中国大陆法槌诞生地等有趣的知识。 接下来,“小法官”夏令营的重头戏———模拟法庭开庭了。在法官叔叔阿姨的指导下,经过一上午的演练,下午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我担任民事案件的原告委托代理人。

  这个委托代理人的工作看似风光实际上很辛苦。我参与的是关于《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牛气冲天》的侵权案。 “咚!”法槌一敲,开庭了!首先是由书记员和审判长宣读规章制度,接下来进入各自发表意见的法庭陈述环节,然后是激烈的法庭辩论环节,最后是审判环节。 最后一天的活动是法律知识竞答。经过两天半的活动,大家评选出“优秀营员”,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丰厚的奖品。

模拟法庭作文

  星期五下午,冬日的寒风凛冽,我们怀着激动而期待的心情来到东部校区,观摩了一次绘声绘色的模拟法庭会审。

  进入现场,我们在正对审判台的旁听席上坐下。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着,对这次活动充满了好奇。“法官”和“犯人”陆续来到了庭审现场,书记员面容庄重,向观众宣读了注意事项,审判长一身黑色礼服,两名犯罪嫌疑人身着黄色背心,就像我们平时在电视上见到过的囚犯一样。所有观众都被这庄严的气氛所感染了,原先喧闹的会场顿时安静下来,能听见的便是我们那有规律的呼吸声和沙沙的书写声。

  “啪!”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开始了。在威严的国徽下,审判员依次审问着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寻衅滋事案例,犯罪嫌疑人打架斗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确凿,嫌疑犯只好对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台下的观众个个神情凝重,全神贯注地观看着庭审现场,被双方交锋的言语深深吸引。法槌终于敲响了,犯罪嫌疑人的审判结果已经尘埃落定。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在回校的路上,我感触很深:为什么他们小小年纪就要触犯法律?这样做,不但害了别人,更毁了自己,真是得不偿失呀!如果犯罪嫌疑人能从小学好法律,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就不会有今天可恨可悲的下场了。通过这次身临其境的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同学们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小学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一、前期准备

  1、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案例

  我们选择是一个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案情涉及到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的案件,也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理论深度或有争议的案件。基本案情如下:被告是一初中毕业生,刚满十七周岁,毕业后他的一天,他们十一个同学在某酒店聚餐。喝了几瓶啤酒后,为了活跃气氛,有人提议“转勺子”喝啤酒。余水不胜酒力,当勺子第四次指向他时,他耍赖不喝,其他同学不乐意。此时有同学提出,不喝也可以,但是必须将啤酒倒进他衣服里。他忙起身躲避,同学们纷纷端起啤酒追赶。他随手拿起果盘中的一根十四厘米长的竹签,边挥舞边吓唬,“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要是)过来扎着了可了不得,别过来,我看谁敢过来”,边说边得意的笑,同学们也都不敢再往前凑。慌乱中,站在最前面的同学耿某军跌到了,再耿某军扑上来那一瞬间,竹签扎向耿某军胸部,顿时鲜血直流,同学们乱成一团。耿某军的伤情构成重伤。余水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人民法院。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学生拿到材料后,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应进行的活动。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应主要在分组后由各组学生自行把握。根据案情我们把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被告和辩护组等,被害人加入到控诉组。各组人员分组研究、讨论案情时,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我们注意不让所有的讨论均在各组间交流,分组进行指导,在指导时不涉及具体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准备诉讼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要求学生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

  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传递给对方。一般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方案,以便在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判决书本应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组一起拿到材料,再加上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我们要求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草稿,但应要求视具体审判过程作相应修改,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选择另行宣判。

  二、正式开庭

  在正式开庭这一阶段,要求小组成员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让模拟庭审过程尽量接近真实,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大家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但在开庭过程老师都一再强调,要特别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三、对这次活动的综合评价

  辅导老师自始至终在旁听席上旁听,了解整个模拟审理过程。同时充分听取了学生对这次活动中的自我感受和评价,并从学生的自我评价中及时得到来自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的反馈。

  1、大家对模拟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基本正确

  (1)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首先,在认知因素上,余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危害结果的发生,当时他拿着竹签只是吓唬他们,同学们也都停下来没有靠近了,他没有考虑到耿某军会跌倒,如果他知道事情会发生,那么他肯定不会拿起竹签试图赖酒。

  去其次,在意志因素上,余水不但没有放任结果的发生,相反,还一直试图避免发生任何伤害结果,因为他拿到竹签后,一直大喊“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实际上就是不希望发生伤人的后果。

  因此,本案中,余水并不是间接故意的伤害,而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应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2)重点是如何对被告进行量刑,在适用刑法时,对被告来说有哪些可疑或应当减轻的量刑情节。

  被告是未成年人,已满十七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另外,被告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相对小,也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2、庭审中体现的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及其运用程度

  在模拟法庭上,组内人员基本上能够正确适用刑法以及刑事法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在开庭的程序上,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然后询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十分规范。

  3、对今后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建议

  (1) 要组织学生充分研究案情,查阅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2) 预习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要求,在分组讨论时要写好相关的法律文书;

  (3) 模拟活动结束,要继续组织学生进行总结性的讨论,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总结;

  (4) 要和法律实践基地经常保持联系,并使法律实践活动制度化,并使之不断完善,使模拟法庭教学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四、模拟法庭对实际教学的意义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觉得模拟法庭作为电大实践教学形式而言,具有非常鲜明的特征,且具有比较显著的成效:

  1、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此时我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大家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

  2、我们学习的目的是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

  形式。在接触案件时,我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3、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4、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我们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大家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我们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一次别开生面的活动-模拟法庭作文

  "叮、叮、叮“上课了,同学们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只见臧老师笑容满面走进教室,大声地对同学们说:“今天的作文课内容是西陵区居委会举办的一次别开生面的活动——模拟法庭”。

  我们怀着好奇的心情和臧老师一起来到西陵区居委会二楼,一进门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四张大桌子 ,桌面上分别放有7个牌子,牌子上写着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原告代言人、被告代言人。老师告诉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是由同学们来演。”然后,老师将所有的职位安排妥善,模拟法庭开始了,只听审判长郭佳煞有介事的宣布道:“现在开庭!请原告陈述。”原告覃仪曼说:‘我要告的对象是甘宁。

  因为前天上午课间时,我们几个在操场上玩,被告甘宁一下子跑过来无缘无故地撞击我,将我的手差点撞成骨折。”被告甘宁不服气地说:‘你凭什么说是我撞的呢?”审判员问:“请原告举证。”原告覃仪曼一下子哑口无言,因为她根本没有受伤呀,所以在模拟法庭上她愣住了。臧老师一看情况不妙,赶紧把一张白纸递给了覃仪曼,假装成物证,原告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将“证据”交给的审判员,审判员看了“证据”又问:“被告可有话说?”被告说:光有物证不算。”审判员又问:“原告可有人证?”原告答道:“有!张雨轩就是人证。”带人证张雨轩。”审判员大声喊道,人证张雨轩你可亲眼看到被告甘宁有意撞人的?”审判员又接着严肃地问道。是的,我和朱聪一起在二楼亲眼所见。”审判员又问:

  “被告甘宁,现在人证、物证都有,你还有什么可辩解的?”

  被告甘宁只有低下头承认错误并表示悔改。这时,审判长郭佳宣布:“现在休庭!”过了一会,审判长对大家宣布了这场民事纠纷的判决:原告覃仪曼胜诉,“被告甘宁有意撞人,实属故意伤害罪,因原告没有太大的伤害,又念其初范,且认错态度较好,免于刑事处分,罚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付原告医药费贰佰元整”。最后,审判长宣布:“退庭”。

  今天的模拟法庭不但新奇有趣,更重要的是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让我们在走向社会中逐步成熟。希望今后能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有益活动。

模拟法庭作文

  201X年6月11日,我们五(一)班举办了一个主题班会。

  我们把桌子拉成了正方形,中间是证人,审判台上是法官杨睿智坐在上面,法官的右边是原告,法官的左边是被告。伊不拉伊木和苏小平是原告律师,李悦和王子腾是被告律师,王佳敏和马风红是陪审员。审判开始了,法官先说:“请原告发言。”原告律师发言说:“马龙把黑小虎的额头打破了。”

  法官说:“请被告师发言。”李悦说:“你有什么证据?”然后证人马晓明站起来发言,马晓明说:“法官,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我看见马龙扫雪的时候,黑小虎已经摔在了雪堆里,其他人就不往那扔雪了。马龙眼睛就瞎的呢,接着往黑小虎身上扔雪,不光扔雪还用推雪板带铁的地方,也就是角角,往黑小虎的额头上打,打破了他的额角。”被告律师说:“马龙要是不小心的呢?”

  苏小平说:“马龙笑着呢,我确定一定是马龙故意的。”被告律师说:“笑不一定是故意的,万一马龙有什么高兴的事情呢?”伊布拉一木反驳道:“如果是故意的怎么办?”两方激烈地争了起来,法官说:“肃静!我和陪审员依法判断结果。”过了一会儿,法官说:“我判断马龙陪黑小虎一切损失和药费。”

  这个模拟法庭太精彩了,下次我也要当原告。

模拟法庭作文

  今天,老师问:“你们谁是值日生?你们知道今天的卫生几分吗?才2.5分。值日生把手举起来!”恰好,我正好是今天的值日生。我问心无愧地高高举起手来。老师又问:“今天,谁没做值日?”“蒋斌健,而且是组长。”某些同学回答。老师说:“既然这样的话,组员罚做这个星期,组长只罚一天。”

  下课后,我到办公室去问了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回答:“既然你们知道做值日生,那又为什么做得那么差?”我想了很久,想和老师进行一场论述。我还为自己设计了一套完美辩护词。我作为组员,也就是原告方的律师,老师则是组长的律师,因为其余的组员都极为愤怒老师的这种做法,强烈反对老师的这种思想。所以,组员们要求我做他们的律师进行上诉。

  现在论述开始,“现在开庭,”“请被告方上述控词。”法官说。我开始辩护了。“我要求被告方收回罚做值日生一星期的命令,”“并且撤消蒋斌健为组长,”老师说:“不可以,绝对不可以。组长蒋斌健没有尽到一个组长应尽的义务,而一个组长应尽的义务是什么呢?是管理和指挥操纵一个组的组员。可是,他并没有尽到这些职责,没有直接性的与2.5分这个分数握手。我罚他一天是为了补偿今天的值日生。我自认为我罚得公私分明。但收回罚原告方做值日生更是不可以。我不说大家也明白,导致2.5分这个分数的罪魁祸首难道不是原告方吗?谢谢,谢谢法官大人。我的辩护完了。”

  顿时,场下掌声不断。“肃静肃静。请被告方律师辩护,”

  我说:“组长蒋斌健犯了玩忽职守罪,假如一艘轮船失去了掌舵手的话,那么这艘船将面临严峻的生死考验,就好比一只没头的苍蝇。同样一个道理,一个组失去组长,你说今天搞成7.5分的原因是什么?是失去了组长,失去了方向盘!所以,我请法庭判被告玩忽职守罪。并且我这有份资料能说明一切问题。据资料的显示,蒋斌健有时不做作业,并不是很自觉,当然,人是会变的,可是毕竟他现在还没有变,一个没有自觉能力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一个没有自我管理能力的人,哪里来管理他人的能力?这又能说明当初选他做组长的人本身就有问题,那人就是现在坐在被告律师席上的辩护律师,被告律师犯了失职罪。因而,我方应无罪释放。被告方将承受法律的判决。

  “现在休庭“,法官大人宣布。上半场庭审结束了。下半场谁也不会知道了。

模拟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原告……”咦?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只有法庭中才能传出的声音。没错,此时,我们一群小学生正坐在莱芜司法的一间房间里,举行一场关于中小学生赔偿纠纷一案,你可能会奇怪,小学生怎么上法庭了?哈哈,告诉你吧,我们所在的房间是模拟法庭。

  地板是浅蓝色的,看着就很端庄,不过,审判长和审判员的桌子下面,铺着整整齐齐的浅黄色的滑滑的地板。每个人的桌子都是栗壳色的,很有手感,仔细看的话,还会有一些精致的条纹在上面。天花板上还有像小圆球的亮亮的灯,照亮这个模拟法庭。

  此时,我们正在举行一场诉讼会,事件是这样的:原告张三(王靖童饰演)及被告李四(王思羽饰演)在课间玩耍时,李四不小心将窗台上的热水杯碰到,以致将张三的脚烫伤。原告认为因为李四的危险行为而造成的这个事件,还认为张三烫伤后,学校没有及时的治疗措施,所以觉得学校也应该付一定的责任这个事件让同学们懂得安全是很重要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我们要时时注意身边的小细节,注意安全。

  法庭结束后,老师带领我们参观模拟法庭。她指着一辆车对我们说:“这是一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我走进一看,那辆车的车窗已碎,车门被火烧得破烂不堪,往里一看,本以为会好些的,没想到里面更是不堪入目,被子、褥子乱成一片,上面还覆盖着层层灰尘。看到这个场景,我可以想象这辆车以前是什么样,车窗明亮的可以照出人的影子,车门干干净净,里面的沙发摆放得整整齐齐,在路上飞驰,好不威风。而现在,却只能做个提醒大家注意交通安全的参观物。

  在整个模拟法庭里面,有两样东西最好玩,最让我们兴奋。一个是电子书,一个是踩鱼游戏。电子书是一本展开的书,只要把手在感应灯下一挥,电子书就能翻页,每一页上都印着关于法律的知识,同学们一个个把手在感应灯下面挥来挥去,乐呵呵的。然而,更受欢迎的是电子踩鱼游戏,有一个电子投影的鱼池,过几秒钟就会有一只小黑鱼或小金鱼出来,过几秒钟就会有一只只小脚落在一条条小鱼身上,我们喜欢这个游戏,每个人都争先恐后的踩鱼,每个人都极其兴奋。要不是老师过来及时阻止,我们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呢!

  随后,老师又带领我们参观了一些知识,什么“怎么保护自己”啊,什么“怎么对待网上的朋友”啊,什么“遇到坏人跟踪怎么办”啊,看到我们心里发毛,也都记住了这些要领,懂得了这些知识。

  时间不早了,老师给我们照了几张相,带领我们出了模拟法庭,坐上了面包车,向学校出发。临走时,我望了望莱芜司法公司,在心里说:“模拟法庭,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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