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临时用工问题)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临时用工问题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临时用工问题)

一、临时工需要签协议吗

临时工同样需要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劳资关系情形,都需要在一个月内及时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维权。

一、雇佣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雇佣劳动者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约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试用期条款的。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雇佣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劳动。

在法律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中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无论是《劳动法》还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均未以“临时工”与“正式工”来划分和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同样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这些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法定的期限,就会面临支付双倍公司和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三、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防控有哪些?

对于企业招用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企业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

1、选择标准的劳动用工,采用这种方式用工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的用工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2、选择非全日用工,采用此类方式,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需要缴纳工伤保险)。但需要确保员工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24小时。

3、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采用这种方式,用人单位只需要选择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将所需员工的条件要求告知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然后派遣至本单位。

4、选择劳务用工,采用这种方式,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而是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由单位与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在管理方面,劳务用工方式常有不便,因为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无论选择何种目的招聘雇佣劳动者,都需要依法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不及时与临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临时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也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逾期不改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二、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就目前而言,在法律上面临时工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其实都是还有临时工的概念的,不过从法律上面来讲,这里的临时工其实也是按照普通的劳动者对待的。那通常用人单位与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二、临时工有无带薪年休假

(一)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但从法律角度分析,临时工也是享有一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因此按照规定即使单位招用“临时工”的,也是需要实际按照规定时间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否则的话用人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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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三、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上班合法吗

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上班合法吗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开始工作,只要劳动者能证明产生劳动关系也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开始工作给予惩戒的物件是用人单位。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可,只是劳动者在维权时会变得很困难。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开始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满一个月起用人单位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国家早已取消临时工概念了。原来的临时工与固定工相对应。现在统一劳动合同制,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满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不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1、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即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为其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法院在申请该类案件时,也是按劳务关系处理的;

2、除此以外的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临时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要签署劳动合同的。

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

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要签署劳动合同的。

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

签订

拼音:qiān dìng

英语: sign;write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双方订立条约或契约并签字。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

正常来说是要的,只是合同时间长短的问题。

但实际生活中,一般的企业都不会跟人签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因为临时,大家也就没有在意,觉得没有必要,只有一段时间的工作。

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做多久可以辞工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跟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约定违法,是无效的.

上班10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非劳动者原因调动工作单位,而前一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后面单位解除合同的时候,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遭遇工伤怎么办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因为是临时工的问题,所以估计单位不会承认跟伤者存在劳动关系,估计要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这就要求伤者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卡、工资单、工作服、员工证、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上述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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